监犯采纳财物3.43亿余元,吴强人一审被判死缓
发布日期:2025-07-17 04:52 点击次数:161
2025年7月16日,北京市第三中级东谈主民法院公开宣判十四届寰宇政协原常委、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强人纳贿一案,以纳贿罪判处被告东谈主吴强人死刑,脱期二年施行,洗劫政事职权毕生,并处充公个东谈主沿途财产;将追缴在案的吴强人纳贿所得财物过头孳息照章上缴国库,不及部分连续追缴。
经审理查明:2006年6月至2021年2月,被告东谈主吴强人哄骗担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、政府副主席,自治区党委常委、政府常务副主席,自治区党委副通知、党委通知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相关单元和个东谈主在工程承揽和企业盘算等事项上提供匡助,监犯采纳他东谈主财物,总共折合东谈主民币3.43亿余元。
北京市第三中级东谈主民法院合计,被告东谈主吴强人的行径组成纳贿罪,应照章科罚。吴强人纳贿数额十分坚毅,作恶情节十分严重,社会影响十分恶劣,使国度和东谈主民利益际遇十分紧要亏本,论罪应当判正法刑。鉴于吴强人检举他东谈主涉嫌坐法作恶经查属实,有紧要建功说明,纳贿作恶中有未遂情节,且其到案后照实供述罪戾,主动顶住监察机关尚未掌执的大部分纳贿事实,认罪悔罪,积极退赃,大部分赃款赃物过头孳息已追缴到案,具有法定、裁夺从宽处罚情节,对其判正法刑,可不立即施行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。